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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细则》主要内容 优化审批程序
《工作细则》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分为申请受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制发许可文书等三个环节,有助于推进技术服务与行政审批分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审联验”的有关要求。同时,细化明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具体内容。
明确审批条件 《工作细则》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审批要求,取消对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有关消防的竣工图纸应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权过大、审验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细化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内容 为落实《暂行规定》的要求,《工作细则》严格规范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内容和要求,明确开展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明确资料上报、专家评审、通知备案等环节要求,落实评审专家责任。
《文书式样》主要内容 精简文书数量 原公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式样)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文书式样共17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取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工作,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流程方面的特点,对部分内容相近的文书进行简化合并,将《文书式样》精简为4份申请表格和6份文书式样。
优化具体内容 4份申请表格包括建设工程基本信息、各方主体信息、工程简要说明等,并增加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推动技术服务市场化;增加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的过程控制。6份文书式样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建设工程基本信息、主管部门意见和说明、行政救济条款等,并将原大量需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改为条款勾选,便于使用。
完善办理流程 增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填补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程序空白,完善工作程序。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开展《工作细则》和《文书式样》的宣贯培训,指导各地及时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